現在在鄉鎮開藥店條件也挺多的。硬件,軟件都要有,如果是市級直屬的鄉鎮,條件會高點,如果去農村開,就簡單多了。在鄉鎮上開藥店,首先你要過GSP認證這一關。GSP認證的申請要求你有適宜的場地,配備冰箱,電腦,執業藥師,還要做很多的文字工作,比如藥品的進出記錄,儲存,養護,質量管理。具體你們那兒鄉鎮開藥店需要具備的條件,你可以去你們當地藥監局問問。各地會有一點差異的。
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行政審批事項須知
一、審批內容
批準新開辦或移地生建藥品零售企業,發放《藥品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開辦條件
1、凡符合有關工商管理和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夫定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零售藥店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申請在大連市轄區內新開辦或移地得建藥品零售企業。
2、凡屬個人獨資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請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其企業負責人應當專職在新辦的藥品零售企業工作;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并且要通過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統一考試。藥品零售企業的負責人應當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高中以上學歷(鄉鎮村區域內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從事醫、藥方面的工作經歷。
3、藥房必須配備藥學技術人員;屬大連市內四區、先導區及市縣城區區域內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藥師(從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應當配備經過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考核合格的業務人員。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不得兼任。
4、堅持合理布局,方便購藥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營業場所使用面積標準:大連市內四區、先導區及區市縣城區區域內不得少于80平方米;鄉鎮村區域內不得少于平方米。倉庫使用面積標準:要與經營規模相適應,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在農村開辦藥店需要什么手續?賺錢嗎?
農村鄉、鎮政府所在地,不足1萬人口的可設1至2家,每增加1萬人口可增設1家,如系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新開辦門店,可再增加1;其他可設1家藥品零售企業。
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新開辦門店,應與其他已經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門店距離150米以上。
大型超市(指營業場所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和農村大型集貿市場內可以設置1至2家藥品零售企業。
三、遞交申請應同時提交的材料和證件(材料1)
1、開辦或移地重建申請;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申辦者身份證、下崗證、失業證、退休證、學歷證明;在法律上無不良品行記錄的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開具)。
4、藥房位置圖(150米以內)和內部布局圖(標明經營面積和倉庫面積)。
5、執業藥師(從業藥師)及其他藥學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用人協議和相關公證材料。
6.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申請驗收條件
(一)有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
(二)處方藥品與非處方藥品應當分區(柜)管理和擺放,并懸掛明顯的標志牌和警示(忠告)語。
(三)有完整的藥品購入質量驗收記錄。
(四)有符合藥品特性要求的常溫、陰涼和冷藏保管設備。